支付命令聲請步驟為何?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的關係?

在債務追討的複雜過程中,債權人面對債務人未能按時還款的情況時,往往需要踏入法律程序,尋求合法的追債方法。其中,「支付命令」作為催收債務的初始階段,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讓我們深入探討支付命令的聲請步驟以及它與強制執行之間的密切關係。

一、支付命令效力為何?

支付命令,是一張由公權力確認你的債權,並授權給你合法展開追債行動的「證明書」。有了這份證明,你就可以去調閱債務人的財產清冊,並聲請強制執行、要求法院凍結對方處理資產的權力,好拿回屬於自己的款項。

雖然支付命令和終局判決一樣,都能作為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看起來好像很萬能,但它其實就只是一把鑰匙,如果你沒有主動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聲請,法院就不會有所動作。就像沒有打開大門的門鎖,門依然會是關上的。

二、支付命令效力會受到哪些限制?

1.為何聲請支付命令後,還要提出強制執行聲請?

在民國104年7月以前,支付命令其實是同時具備判決與執行效力的。因此有許多不肖集團,就利用這點隨機向一般民眾寄發支付命令,以法律之名行詐騙之實。

2.如果債務人及時提出異議?

法院收到你的支付命令聲請後,會有一段長達20天的等待期。這段期間,如果債務人及時提出異議,那麼支付命令聲請就會中止,並立刻失效。 但是法院也不會就這樣算了!如果是小於50萬元的債務糾紛,就會被強制轉入調解,調解不成才展開訴訟;而大於50萬元的債務糾紛,則會略過調解直接進入正式的訴訟程序。

3.債務人沒錢還,支付命令會失效嗎?

憑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後,法院就會開始清查債務人當前的所有財產。但若發現債務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以清償,法院就會改發一張「債權憑證」給債權人,日後一旦發現債務人有資產進帳,就可以立刻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以取回欠款。 需要留意的是,雖然債權憑證不受債權時效限制,但債權憑證「本身」卻是需要定期換發的。建議還是要固定時間檢查債權憑證的效期,以免權益受損。

三、支付命令聲請流程?

聲請支付命令,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這麼困難!以下我們將手把手解析支付命令聲請的步驟與流程,並於文末附上聲請書的填寫範本,讓你能夠自行完成支付命令的聲請。

1.支付命令事前準備

在聲請支付命令前,除了債務人的雙證件影本外,債權人也必須先蒐集完整的借款證據,並附件提交給法院。完整的借款證據,指的就是能夠證明借款人確實有「借貸行為」(不管是借據、對話紀錄或第三方人證都可以),以及債權人確實有「提供金錢」的各項紀錄(匯款明細等),兩者缺一不可。

2.向法院遞交支付命令

備齊證明後,債權人填妥支付命令聲請狀(可於文末查看支付命令聲請範本),並附上規費匯票500元,以及法院掛號回郵郵資後,就可以正式向法院遞交支付命令聲請。但要注意的是,若沒有特別約定,支付命令就適用「以原就被」原則,也就是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所在的法院遞交支付命令,法院才能受理。

3.確認支付命令聲請內容

法院收件後,就會依據債權人提交的資料開立支付命令,並將影本寄給債權人做確認。如果內容正確無誤,債權人就可以帶著這份影本,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債務人的戶籍謄本,並在5天內將確認好的聲請文件及戶籍謄本寄回法院。

4.法院寄發支付命令給債務人

確認資料正確後,法院就會寄發正式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由於債務人有權在20天內提出異議,所以債權人就必須等待一段時間。如果債務人沒有提出反對意見,20天後支付命令就會生效,債權人即可憑證聲請強制執行。

四、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的關係?

支付命令其實只是一種法律上的督促程序,僅有「執行名義」而不具「實際執行」的功能。直到法院核發確定證明,它才能成為一張「門票」,讓債權人持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透過國家公權力正式展開追債「行動」。支付命令就是門票,而強制執行則是行動。

如果支付命令聲請結果成立,你就可以繼續進行後續的「執行」動作,也就是強制執行的聲請。以下我們將簡單說明強制執行的流程與種類。

1.什麼是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強制執行扣押,依照法規,除了不得強制執行的財產(如:勞工之退休準備金、退休金及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等)外,其餘債務人所有之財產均可強制執行(如:存款、薪資、股票、動產、車輛、動產等)。

2.強制執行的聲請流程

拿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債權人就可以到國稅局,去申請債務人的財產清冊和所得清單,來確定債務人名下究竟有多少財產能夠清償。接著,債權人就可以檢附上述資料,向執行標的物所在法院遞交「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並等待法院發動強制執行。

3.強制執行會怎麼進行?

法院確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後,就會對執行標的(如房屋、車輛、首飾等)進行查封變賣的程序,並將拍賣的價金用來清償債權人。除了查封變賣之外,強制扣薪也是相當常見的強制執行方法,法院每個月都會從債務人的薪資中扣除三分之一,用作債務的清償。

QA.支付命令聲請常見問答

Q.聲請支付命令要錢嗎?要去哪裡申請?

聲請支付命令時,聲請人必須附上規費匯票500元,以及法院回函的掛號郵資(依郵局重量計費標準,費用不等)。這筆費用是固定的,不會因為債務金額的多寡而有不同。

Q.聲請支付命令要多久?

從法院收到聲請人的支付命令申請文件,到聲請人完成資料確認,大約需要數週的時間。支付命令寄發後,聲請人會有20天的等待期,若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20天後支付命令就會生效;但若債務人提出異議,就會進入調解或訴訟的流程,後續時程則端看雙方的安排。

Q.聲請支付命令要準備幾份?

聲請支付命令時,原則上須準備當事人人數加3的繕本。例如債權人1人、債務人共2人,聲請人(即債權人)就要準備6份繕本寄給法院。

總括而言,支付命令在債務追討過程中的地位不容忽視。它是債權人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關鍵一環,為債權人提供了一個法律手段,可以要求法院介入,最終實現債務人的還款義務。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命令僅是複雜追債過程中的開端,隨後的強制執行步驟則需要符合法律程序,方能確保債務人遵守合約並償還欠款。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確保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條件

無法承作